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农药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长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长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类涉及蚊蝇香及除灭蚊蝇喷雾剂等卫生用农药的大小型超市、商店等经营性商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 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卫生用农药的销售渠道,销售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的,现场责令经营户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的方式,充分向群众宣传卫生用农药的知识,鼓励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向商户发放《明白纸》1000余份,督促企业商户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在采购和进货环节一定要认证识别商品外包装上的登记证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严把卫生用农药质量关,及时下架过期产品,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市场环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在此,长白县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商户和百姓:标签内容(外包装信息)与在国家登记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便利店、农资店等经营主体在采购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时,一定检查产品标签信息是否符合规定,选择正规厂家产品。广大市民在选购卫生用农药时请选择标签信息合规的产品。 作者:林佳屹 责编:迟瑞冰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 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