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紧紧围绕九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砥砺前行,勤勉尽职,各项检察工作展现新风貌。 坚持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为全区安全稳定提供保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以及严重暴力等各类刑事犯罪,2024年依法受理审查批捕711人,审查起诉1204人。办理的“金三角”地区跨境电诈案,涉案人员21人,追赃挽损近百万元。 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对涉伪劣商品的检察监督,全面保障商品质量安全。针对城市高压电缆违规明敷的安全隐患,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司法为民,以检察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 多方联动推进社会治理。会同九台区交警大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酒驾轻罪案件办理机制,构建了醉驾案件科学合理的轻罪治理体系。携手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联合出台了《长春市九台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办法》,建立速裁法庭,节约司法资源。 全面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与区教育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十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全区日租房商户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以司法温情化解信访矛盾,收到130件来信来访,按期答复率100%。积极排查、审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程序公正保障权益。 坚持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19件。诠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回应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为及时掌握强制医疗执行案件信息,对内与刑事检察、案管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衔接机制,对外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机制。开展“党建+检察”活动,引导矫正对象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夯实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2万元,帮助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抚养费18.7万元,确保“治罪”与“治理”融合推进。 做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当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该案获评省级大要案,并被《检察日报》报道。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签订协作机制,形成公益诉讼法治合力。 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实践激发检察新动能 融合监管促进高质效办案。建立“流程监控+数据核查+质量评查”三位一体的融合工作模式。对外强化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定期比对有关法律文书、核查主要业务数据;对内推动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政治部等部门的协同,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工作成效发表在《法治日报》。 建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切实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制定本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细化权责清单,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应用完善大数据模型。依托“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通过综合履职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巩固成果,以建章建制帮助未成年人返校就读,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畅通信息交流,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素能提升培训班中进行了交流分享。 坚持恪守初心,以正风肃纪锻造检察铁军 提高政治站位,打造检察品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检察长前往包保村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举办专题读书班进行集中研学。加强党建业务“融+”品牌建设,先后成立“党建+控告申诉”、“党建+律师接待”、“党建+刑事执行”检察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能。将岗位练兵工作贯穿全年,联合办案单位就办理具体刑事案件问题开展同堂培训。拓展检校合作机制,与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师生开展双向授课交流研讨。多名干警在省市院业务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1名干警获评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严明纪律作风,推进从严治检。做好建章立制,修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员递交廉洁自律保证书,扎实开展廉政谈话。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 巍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