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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安机关出台10条户政便民措施
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来源:

    近日,省公安厅研究制定《吉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政“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内容涵盖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三项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户政业务,旨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缩短证件制发周期,全力打造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只跑一次”改革升级版。

    《十条措施》以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少操心为目标,对原有户籍业务办理、审批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放权力、减环节、压时限等措施加强内部挖潜和自我革新,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争创办事零距离、服务零差错、受理零推诿、质量零投诉的窗口服务品牌。

    优化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流程

    1.在全国率先推出城区分局户政大厅户籍业务“一窗通办”。入驻城区分局户政大厅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统一变更为综合办事窗口,群众可在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户籍业务。

    2.开通户籍证明省内异地办理业务。省内居民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可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到工作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3.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拍3次从中优选。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无需再次拍照。

    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方法

    1.开通居民身份证到期提醒和新办证件到证提醒服务。公安机关通过发送短信、推送微信提示信息等方式,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的群众和证件已经制发的办证人发送居民身份证证件到期换领、领取发放提醒信息。

    2.开通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信息网上查询业务。群众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或拨打省公安厅(0431—82097295)电话查询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信息。

    3.提供居民身份证邮递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群众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或拨打(11183、11184、0431—82097295)电话查询居民身份证邮递进度。

    4.驻村民警提供代办户籍、居民身份证服务。偏远农村派出所驻村民警可为群众提供代办户口以及身份证送证上门服务。

    下放居住证制证权限、缩短制证时间

    1.优化居住证制作流程。将全省居住证制证时限由过去的15天缩短为10天。

    2.下放居住证制证权限。对于居住证办理量大的县区公安分局,经审核具备制证条件的,可以直接制发居住证件。

    3.开通居住证制证“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提出群众办理入学报名、转院治疗、医保报销等紧急事宜的,可以享受居住证制证“绿色通道”服务,公安机关5天内完成居住证证件制作。

    不断优化吉林公安政务管理服务

    十条便民举措实施以后,群众办事办证将得到更多实惠、体会更多便利:如借助“一窗通办”“异地办理”“民警代办”等新的工作模式,群众“就地就近”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办好事,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奔波往返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借助“多拍优选”“到证提醒”等新的服务模式,居民身份证办理服务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窗口服务更加贴心、群众办事更加舒心;通过下放制证权限、开辟“绿色通道”等举措,居住证办理更加方便、证件领取时间大幅减少,最大限度满足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需求,外来人口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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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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