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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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商圈 观念入民心
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来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称“《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桂林路商业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向桂林路商业圈的商户和消费者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发放自制的宣传资料、现场互动交流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有组织犯罪的定义以及社会危害性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并远离有组织犯罪。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有组织犯罪活动线索,预防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发生。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甄别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吉林城乡网)

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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