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共有纠纷,助力当事人取出存在某公司的属于当事人亲属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补助金共计107万余元,减轻了诉累。
日前,徐某到法院起诉称,其丈夫于2024年1月去世,二人婚生一子马某,丈夫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死亡,某公司确定了赔付给丈夫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补助金共计107万余元,但是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文书,某单位才能将此笔赔偿款予以支付。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且双方无争议事实,为了帮助当事人减轻诉累,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及家庭情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厘清责任,经过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此笔赔偿款由其中一人所有,后又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最后当事人拿着生效裁定和生效证明,成功到某单位取出了其亲属的赔偿金107万余元。徐某对法院高效为民服务表示感谢。
作者:孙忠煜 袁爽
责编:迟瑞冰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 巍
终审:曹梦南
(吉林城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