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靖宇县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实施“三推荐、三联审、三票决、三公示”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三推荐”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前,必须经过群众、群团组织、党员的民主推荐。依靠群众,发现对象,推荐为积极分子后备队;依靠群团组织,发现骨干,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依靠党员,广开贤路,推荐为发展对象。通过民意测评推选,不仅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扩大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民主,切实将发展党员工作置于“阳光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公平公正。 “三票决”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发展党员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全县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在拟发展对象预审、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均进行无记名票决,对票决通过的方可继续发展,对没有通过票决的拟发展对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分析原因,继续接受党组织培养,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三审查”,筑牢发展党员“防火墙”。实行“三级审查”模式,在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党支部自审,列为发展对象前基层党委预审,接收为预备党员前组织部联合公检法司、信访、应急等部门进行联审。坚持“五不发展”原则,即: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各种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争议大的不发展。 “三公示”增强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基层党委每年将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进行公示,党支部在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预备党员转正前均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举报情况的公示对象,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由所在党支部重新审议,给予取消资格、不予批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理,通过公示,增强拟发展对象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确保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