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源区“微笑江源”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白山市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江源区实际,从4月20日至5月20日,白山市江源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活动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公路(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背街巷道、城中村、广场公园、建筑工地、集贸市场、交通运输设施、河道水域、住宅小区和乡镇、农村及村庄周边等区域,集中开展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在优化城乡环境中夯实“微笑”支撑,全面打造宜居、宜业的卫生环境。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4月20日-2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22日为集中整治攻坚日;4月23日-5月10日为持续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阶段。 江源区从六个方面入手,确保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江源区要求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环境整治工作,对照全区的方案,及时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处罚手段及依据,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常态化开展自查。 加强部门包保。江源区建立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区级领导包保制度,各包保部门主动对接、靠前指挥、参与整治,主要领导实地督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各镇(街)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保证在短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所包片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建立整治台账,突出重点,源头控制,快速处置,确保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作为,相互支持,实现整治过程的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圆满完成任务。 加强监督考核。区政府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处理好突击整治和长效保持的关系,在经常化上下功夫,勤沟通、多协作,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机制,实现城乡卫生环境长期性、根本性好转,逐步提升全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和问题曝光,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发动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确保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工作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