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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
“弹性司法”援助失信“老赖”回国
乔元兀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0年03月09日 来源:

“我妈在韩国那边机场无法购票被滞留了,这可咋办!……”失信被执行人的儿子在3月4日与抚吉林松法院执行局法官焦急地说。

三年前,申请执行人李先生与被执行人闫女士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因闫女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恣意规避、躲避法院执行追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抚松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份依法将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予以惩戒。

由于韩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在韩打工的闫女士害怕自己被感染想赶紧撤离。当时韩国通往中国的陆地交通已经封闭,只能乘坐飞机。然而,就在3月3日闫女士满怀希望地去购机票时,机场仅剩的4张机票却向她冰冷地亮出拒售“黄牌”,理由是“你已被中国司法部门限制了高消费,你无法购票”购票遭拒的闫女士一下子慌忙了神儿,犹如自己被抛弃一样,无奈的她迫切需要有人来帮她度过难关。

情急之下,闫女士拨通了国内儿子的电话,让儿子无论如何想想办法,赶紧联系当年抚松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跟法官好好说说能否破破例,帮帮她,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随后,闫女士的儿子张某积极与抚松法院执行局刘增亮法官建立微信联系,诚恳地请求给予援助。针对这种情况,抚松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迅速做出反应,本着一切为疫情让路,特别时期特别对待的原则,实施“弹性司法”机制,急事快办,以解失信同胞回国之急,很快对闫女士开启了单次解除限制系统,保证其正常购买机票。

“我们已经给你解了,可以买了……”,“好的,谢谢哥,麻烦您了……”,“客气了,疫情期间,执法也需要温度!如果有需要随时联系我们。”这是闫女士的儿子与法官在微信中的亲切交流。就在闫女士被解除限制消费令后的第二天,其儿子再次微信回复刘法官:“票买到了,谢谢您……36日,闫女士终于乘坐上从韩国首尔飞往中国青岛的飞机,那一刻闫女士原本焦灼的心终于得以宽慰。

在此,人民法院正告那些心存侥幸的失信“老赖”,一日做老赖,终生受限制。若非人民有难,神圣的法律面前岂可随意破例?不主动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法院会随时依法将你纳入高消费限制措施系统。终将是自酿苦酒自己尝,劝君遵纪守法,且行且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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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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