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8日
首页
第06版:行业服务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关毅,坐落:辉南县教育局南侧教育家属楼,东4梯,1层,102号房。建筑面积:65.25平方米。关晓岩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仲明,坐落:朝阳镇半截沟村高台子,建筑面积:80.5平方米,用途:居住,房权证辉城字第0020952号。王鑫继承该房屋,配偶刘文芹将一半继承权赠与给王鑫。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分”。

李英杰的房屋座落1区1段70-2号商服楼,房屋所有权已于2013年5月28日转让给孙超,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6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分”。

牛世杰的房屋座落于6区2段95号砖木房,房屋所有权已于2000年11月20日转让给李进才(共有人安长芹),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7日

土地证书遗失公告

牛世杰将坐落在三街15委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批准登记使用权面积:217.3平方米,证号:镇国用(1990)第31504074号。现公告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及责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

公告

依据2011年1月18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关于棚户区改造内被拆迁居民办理产权证问题的规定:以下拆迁区的原产权人,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速到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回迁登记。如逾期不到者,视为无异议。依据《梅河口市政府纪要(2)》登记部门予以产权人办理回迁房登记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公告

依据2011年1月18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关于棚户区改造内被拆迁居民办理产权证问题的规定:以下拆迁区的原产权人,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速到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回迁登记。如逾期不到者,视为无异议。依据《梅河口市政府纪要(2)》登记部门予以产权人办理回迁房登记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日股东会决议,吉林省隆凯农业设施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2100万元人民币减至300万元人民币,现予以公告,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联系人: 赵丽华

联系电话:13766156517

2020年7月2日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