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1日
首页
第07版:文摘精选

关于搬迁腾空房屋公告

吉林省盘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吉01民终2332号民事判决内容,贵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1期约5425平方米的房屋(丘地号4-107/21-5,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迁出,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即附属设施及经营装修全部搬离)交还我司。截至目前,因贵司仍未履行上述判决内容,现我司要求贵司于 2024年3月23日前搬迁腾空房屋。若贵司于期限届满时仍未搬迁腾空房屋,我司将视房屋内附属设施及全部物品为贵司遗弃物品,届时我司将自行处置,如因我司处理行为导致贵司财务损失的,应由贵司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后果。

绿地集团长春绿洋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