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张某入住某护理院。入住协议约定家属带来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应主动询问护理院是否适用于老人,否则造成的损害护理院不承担责任。2022年9月,张某被老伴喂食蛋糕后出现意识丧失,护工通知护理院医生后,医生前来救治。根据监控视频,医生前来救治时正常步频行走,未体现救人的紧迫性。后护士赶来,并以奔跑方式将医疗设备推进张某房间。当天,张某经救治无效,被宣告死亡。张某老伴及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某护理院赔偿损失。
【法官释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护理院除了看护、照料服务外,救治入住老人也是其职责所在。老人的疾病诱因多样,老人或亲属的因素导致的老人病害,入住协议虽约定护理院不承担责任,但该约定明显过分限制了老人及家属一方的权利,并不能据此免除护理院的救治义务。根据一般大众的观念,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救人为第一要务。如认为老人自身或家属原因导致老人受害,护理院即可以享有不作为的权利而免予或疏于救治,将使社会大众心理上难以接受,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本案中,护理院未积极救治,最终法院判令其承担原告损失1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