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无限制无纠纷情况声明
声明人:(李艳220421196406035329)私有房屋坐落于:3-10 ,幢号:13,房号:13,结构:混合,房屋总层数;2,所在层数:2,建筑面积:103.2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东字第029283号。
因上述房屋档案未移交到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上述权利人承诺以上房屋信息准确,没有抵押和法院查封,没有其他任何纠纷,如不实其愿承担法律后果责任。特此声明。
异议电话:0437-6217011 联系人:张金发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4日
声明
姓名:刘志发,房屋座落位于吉林省东丰县小四平镇永胜村一组,土地使用证号:(1990)1627号,建筑面积79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70平方米。结构:土草。用途: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
姓名:许贵新,房屋座落位于吉林省东丰县小四平镇永胜村二组,土地使用证号:(1990)1598号,建筑面积74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70平方米。结构:土草。用途: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
房屋所有权证人:赵士龙,房屋坐落于东丰县南屯基镇榆林村五组,建筑面积:86.4平方米,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吉房权南字第0713号丢失,特此声明。
东丰县肉联厂家属楼
办理不动产权公示
东丰县肉联厂家属楼二单元202室,面积61.73平方米,原肉联厂职工户闫清文于2005年转让郭庆明,郭庆铭于2009年4月16日转让给徐凤波。
现徐凤波申请不动产权登记,以房屋转让协议书为依据为现住户徐凤波登记,如有异议者书面材料送达或邮寄:东丰县政务大厅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张金发
联系电话:0437-6217011
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5日
声明
姓名:王福新,地址:红石乡(现东丰县南屯基镇)裕民村五组,用地面积:270平方米,建筑面积:65平方米 ,土地证号:东集用(90)字第1758号,土地用途: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特此声明。
声明
刘嵩于2024年9月25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220204197605081819,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遗失公告
梅河口市漪甜糕点店《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业主姓名:王志强,登记证编号:吉食坊字第2205810139号,生产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2-002-125-(1.2)-1(泰源街与恒泰路交会482号点点土特产右侧),发证日期:2024年6月19日,有效期至2027年6月18日,声明作废。
公告
房屋现产权人齐坤与辉南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书》遗失。原房屋坐落:朝阳镇兴工街九委四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05150。拆迁面积:30.75平方米;回迁新址:龙湾朝辉B区,B1栋3单元307室,回迁面积:58.83平方米;协议编号:001,签字日期:2022年11月15日,声明作废。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我经办中心将为拆迁户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