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机动车泡水受损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原需单独购买的“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及其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已直接纳入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即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这意味着,只要车主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原则上都属于车损险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
正确处理方式:
车辆熄火后切勿点火,及时撤离并保障人身安全保护现场,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配合保险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及后续处理。
提示:车主投保车损险后,暴雨致车辆受损(含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需留意例外情形。未正常年检的车辆,或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辆遇险后,应先确保人身安全,勿擅自启动,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定损。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暴雨天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责任由谁承担?
暴雨天气中,行人若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责任承担情况如下:
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以及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则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提示:行人遇暴雨被广告牌或林木砸伤,可向相关权属方索赔。受害人应保留现场证据(如伤情照片、现场视频),及时报警或联系管理方,依法主张医疗费等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暴雨导致个人资产等受损当事人应采取怎样的措施?
自然灾害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没有加害人与责任主体,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损失一般由自身承担。不过,若养殖场、果林等的经营者购买了相关农业保险(如养殖业保险等),可按以下流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保单号码、事故时间、地点及受损情况等;配合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提供养殖记录、种植面积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约定,对符合条件的物化生产成本(如种子、化肥成本)进行赔付,不包含人工和预期收益,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提示:洪灾致养殖场、果林受损,若无保险,损失通常自行承担。投保农业保险者,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报案,备好身份信息、保单及受损情况等材料,配合查勘并提供养殖记录等凭证。理赔限于物化成本,人工与预期收益不涵盖,务必提前知晓保险条款细节。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